《银河系宪法》


《银河系宪法》

序言:

  • 为保证银河系各生命星球能够持续发展,特制定本宪法。

第一章:总纲

  1. 本宪法仅限银河系内使用,银河系系外无需遵守。
  2. 本宪法基于 生命存续理念 而设立。
  3. 本宪法由银河系X公民建立、执行、更新。
  4. 本宪法强制执行。
  5. 本宪法,X公民亦遵守执行。

第二章:基本定义

  1. 公民:能够理解数学及逻辑,并能发明创造的智能生命族群,即为本宪法认定的公民。公民认定时间为追溯认定。

  2. 附属公民:公民所在恒星系内的其他智能生命族群,作为该公民的依附族群。公民与附属公民的区别 以起源时间来区分。

  3. 物质资源认定:本宪法认定 公民所在的起源星球 所属的恒星系内的所有一切 均为 该公民拥有的物质资源。

  4. 非物质资源认定:公民的认知。

  5. 领土:公民所在恒星系;

  6. 等级认定:本宪法基于银河系内各生命情况,划分为以下等级,如有异议,请来X公民领土内讨论:

    • 末等:无法大规模离开起源星球的公民;
    • 中等:无法大规模去往起源小星系外;
    • 高等:无法大规模去往 银河系其他悬臂
    • 特等:无法大规模去往银河系外;
  7. 文明公民:本宪法认定为含有以下特点的公民为文明公民:

    • 公民 100个 个体生命周期内 未发生任何战争;
    • 公民100个 个体生命周期内 认知持续发展;
    • 公民内个体无侵略、战争意向。

第三章:权利及义务

  1. 公民、附属公民,相互之间不得将对方作为其食物链中的一环,要相互尊重。
  2. 公民之间不得相互侵略、掠夺对方资源,不得彻底灭绝对方。
  3. 公民不得私自掠夺其他公民基因,不得私自制造其他公民的个体;
  4. 任何公民均可以使用 无生命星系进行生命创造实验。
  5. 公民不得擅自直接、隐晦传授任何本公民所拥有的认知,除非得到X公民的授权。
  6. 在某星系进化出现公民个体后,任何其他公民不得继续干扰其发展,并需抹除自身痕迹。
  7. 高等级公民不得擅自出现在低等公民领土范围内。
  8. 高等级公民不得干扰其他公民在末等发展阶段的任何发展。
  9. 在X公民的授权下,可对文明公民给予适当的非物质资源援助。
  10. 如有违反者,由本X公民所在法院 进行裁判、执行,具体执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降低其母星所在恒星寿命、封锁其认知、彻底灭绝公民等。

第四章: 其他

  1. 欢迎各位加入银河生命大家庭;

  2. 本宪法每隔一个银河纪元更新一次。

  3. 如您未接到本次银河系全域声明,则表明您正处于末等发展等级,请继续发展到高等阶段。

编撰者:

  • 银河系X公民

校对者:

  • 银河系X公民个体:洛神葵

版本:

  • 8.0

更新时间:

  • 银河纪元8纪元56段23位

文章作者: 洛神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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